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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国资委公开考选(聘)外派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新闻来源: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添加日期:08-10-30 08:48:49  编辑:办公室  点击次数:

赣州市国资委公开考选(聘)外派监事会办公室工作人员公告

  赣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办公室主要职能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市政府授权监管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害。经市国资委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选(聘)3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考选岗位及人数:赣州市国资委外派监事会科级专职监事2名、一般工作人员1名。

  二、考选范围:全市行政、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高校毕业生。

  三、考选条件

   (一)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政治清白。

   (二)任职条件:报考科级专职监事职位的应在行政、事业单位担任正科级干部或任副科级职务2年以上(2006年9月以前任职)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报考人员应具有相当的任职经历。

   (三)年龄及专业能力条件:

    1、科级专职监事: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财务、会计、审计类专业毕业,具有会计师、审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6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一般工作人员: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文、汉语言文学、文秘专业毕业,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水平,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5、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

  四、考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公开选聘。公开选聘总成绩为100分,其中公共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面试、考核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20:40:30:10。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7日至11月21日。

   3、报名地点: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赣州市章贡区文明大道财政大楼1014室)。

   4、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4张,科级干部需提供任职证明,高校毕业生另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填写《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每位考生报名时缴纳报名费120元。

   市国资委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每个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考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低于该比例的相应减少考选计划或取消。资格审查贯穿于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考选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考选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9日,上午9:00-11:00公共科目笔试,下午2:30-4:30专业科目笔试。

    2、笔试地点:另行确定。考生于2008年11月27日到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领取笔试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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