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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接待服务中心关于公开考选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新闻来源:  添加日期:08-11-06 09:24:24  编辑:办公室  点击次数:

      中共赣州市委赣州市人民政府接待办公室接待服务中心是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所属的财政全额拨款性质正科级事业单位(暂不依照公务员管理)。为进一步做好接待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经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研究并报市人事局同意,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现面向社会公开考选、招聘市接待服务中心工作人员4名。

  二、考选、招聘条件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学历及年龄条件:

  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在职在编工作满两周年,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社会应、历届大学生须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身体条件:

  形象好,气质佳,举止端庄,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70公分以上,女性身高160公分以上。

  三、考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考选、招聘采取个人报名、目测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录用等程序,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各项分数占总成绩的比重为50:50。

  1、目测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愿报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足3:1,则相应减少考选、招聘计划数。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目测同时进行,目测通过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报考资格。

  3、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前12名者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后,根据笔试及面试成绩,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5、考察。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组织,考察结束后,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考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事局审核备案。

  6、体检。根据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按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条件进行。

  7、录用。由市委市政府接待办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人事局批准。

  8、公示。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在其原工作单位和媒体公示7天。

  9、聘用和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问题,则进入6个月的试用期,并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即办理调动手续;其余人员即予以正式聘用,招聘的新进人员实行人事代理。

  四、报名、资格审查等事项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5日—11月17日。

  报名地点:市委市政府接待办综合科(赣南宾馆1号楼旁)。

  2、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凡有意报考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单位介绍信(注明工龄)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4张;考选、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进行目测和资格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市人事局核准。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3、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1月21日下午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技、市情、业务知识、公文写作等内容。

  2、笔试时间:2008年11月22日上午9:0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赣南宾馆会议中心。

  六、面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面试内容:采取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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