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为加快年轻干部的培养步伐,经研究决定,2008年我市继续开展市直单位与乡(镇)科级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突出践行科 学发展观,以砥砺思想、磨练意志、增长才干为目的,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科级年轻干部队伍,不断健全和完善年轻干部的培养机制,促进我市干部队伍建设。
二、选派对象
经各地、各单位推荐,我部研究讨论,决定2008年市直单位与乡(镇)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干部共51名,具体情况见附件。
三、挂职锻炼时间
挂职锻炼时间为2008年8月20日至2009年8月20日。
四、挂职锻炼的管理
1、市委组织部负责整个挂职锻炼工作的宏观管理、综合协调,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相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挂职锻炼干部的日常管理、跟踪服务和任期考核。
2、挂职锻炼干部与原工作岗位脱钩,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新的工作岗位。市直单位下派挂职干部原则上任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副乡(镇)长,是中共正式党员的进党委班子;各县(市、区)选派的上挂干部由相关市直单位任命为副科级实职或正科级助理。
3、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干部不占挂职单位职数,编制保留在原单位,工资、奖金、福利照常由原单位发放,住宿由挂职单位负责解决。挂职锻炼干部的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挂职单位,在挂职单位参加组织生活。
4、挂职锻炼干部要珍惜挂职锻炼的机会,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工作,遵守纪律,勇于实践,加快成长。同时,经常汇报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每半年向原单位[县(市、区)派出的干部向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报送一次工作总结。
5、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与挂职锻炼干部保持联系,及时了解情况,加强对挂职锻炼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并对挂职锻炼干部进行跟踪服务。
6、挂职锻炼干部挂职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全面考核,考核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把科级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关心、爱护挂职锻炼干部的成长,积极提供实践平台,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创造有利条件。
2、请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好挂职干部的任职手续,任职通知报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备案。
3、双向交流挂职锻炼干部必须于8月20日以前,由县(市、区)委组织部或市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送到挂职单位报到。
附:
赣州市2008年市直单位与乡(镇)科级年轻干部双向交流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及安排
中共赣州市委组织部
2008年7月22日
附
赣州市2008年市直单位与乡(镇)科级年轻干部
双向交流挂职锻炼人员名单及安排
(共51人)
黄郁梅(女) 赣州市国资委考核任免科科长
拟任章贡区沙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肖宏蕾(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