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面向全市公开考选文秘人员公告
(2008年10月22日)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选拔优秀文秘人员,进一步优化市政府办公厅机关文秘人员结构,经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市公务员公开考选文秘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选职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考选人数5名,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公务员。
二、报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参加工作满三周年以上的在编在岗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人员且符合交流进公务员机关条件(2005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
(二)报考条件
1、政治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服从组织分配,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现实表现好,社会关系清楚。
2、工作表现好,近三年考核称职以上(2005年-2007年)。
3、学历年龄条件:具有全日制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教育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到33周岁(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条件: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的条件。
三、考选程序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选采取个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录用。考选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比重为6:4。
1、个人报名。凡符合条件的均可报名。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选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公告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考选资格。
3、笔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前15名者进入面试。
4、面试。面试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重合成总成绩,最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5、考察。按1:1的比例由市政府办公厅实施考察。
6、录用。由市政府办公厅根据笔试、面试、考察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批准。
7、公示。确定拟录用对象后,在其原工作单位和媒体公示7天。
8、调动。公示结束后,如无问题,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11月10日—11月14日
2、报名地点:章贡区兴国路市政中心赣州市政府办公厅机关党总支(1550房)。
3、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上需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两寸彩色照片10张,接受用人单位的现场资格初审,经初审后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市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每名考生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和网上报名。
4、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于11月24日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1、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历史、科学技术、市情、公文写作等内容,重点测试应试者公文写作能力。
2、笔试时间和地点: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内容、时间
1、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创新意识、组织协调、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时间和地点: